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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"以房养老"或许明年1月份推出

发表于2013-11-05


   有消息指出,“以房养老”方案——明年1月份该方案所衍生的产品即将在幸福人寿公司推出。


   近日,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晓苏11月2日在“201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高层论坛”上透露“最近得到消息,让我们在12月份制定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方案,并在明年1月份把这个产品推出。”。

“以房养老”方案推出后,业内反响巨大,多位银行、保险机构人士曾表示目前政策层面尚未完备,“以房养老”方案对于银行、保险机构而言,目前的可行性较低。“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不过是商业性养老保险补充产品,是一个金融产品。和政府不帮我们养老、养老金缺口很大关系不大,原来题目叫开办反向抵押贷款有关问题报告,十年后这个产品终于要在中国落地了。”孟晓苏说。

此前,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夏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“以房养老”难以推进主要囿于四方面的原因:第一,公众对“以房养老”认识不足,导致疑虑较多;第二,公众对房价看涨预期明显,而“以房养老”属于反向抵押,住房溢价会归银行或保险公司所有,减少了公众收益;第三,我国目前住房只有70年有限产权,住房反向抵押后会面临产权到期问题;第四,目前我国房产资产评估尚不完善,对于住房反向抵押的估值水平还不能满足现实的要求。

但孟晓苏指出,“以房养老”政策对投保老人有五个方面的好处。一是开启房产金库,释放消费潜能,实现退休以前“人养房”,退休以后“房养人”;二是放心花钱养老,愉快延长生命;三是现金资助子女,终生保持尊严;四是扶助弱势群体,中产变富翁;五是实现遗产税后,依法避税管用。实行反向抵押之后,房产就不是遗产,就可以合理的避税。这种产品可以使老人充分的运用房产的价值。

孟晓苏说,“我认为目前在试点上,我们还是要稳步走。首先要选择高房价的地区,高潜质的地区,高素质的老人。首先要解决的是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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